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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推进美丽中国建设br——全国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大会奇异果体育app网页版书面发言摘登(五)

发布时间:2024-06-22 00:44浏览次数: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高速发展,我国在2016年左右迎来新能源汽车热潮。截至2023年8月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847.4万辆,占汽车总量的5%。由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使用年限为5-8年,部分新能源汽车已进入“报废潮”,从2021年开始,动力电池退役量明显增加。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等多部委先后出台了30多项涉及动力电池的重大政策和标准,有力有效推动了我国动力电池的高效回收、梯次利用、安全拆解。但面对快速增长的国内新能源车发展势头,还需加大力度解决的问题有:现有回收处理阵容亟待扩容;现有回收处理体系亟待规范;现有回收利用技术亟待创新。为此,建议:

  完善制度机制,促进电池回收市场规范发展。紧扣“双碳”目标,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立法工作,加大相关责任主体的履责约束力度。持续修订完善已出台的系列政策制度和国家适用标准,加快推进动力电池安全存储、梯次利用等环节的标准化。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加快研究修订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资质准入制度,进一步细化企业规模、能力等要求,增加拆解企业的规范要求,促进行业整体规范发展。

  健全回收网络,构建动力电池全过程追溯体系。政府层面,利用5G、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打造国家级的动力电池管控信息系统,建立以市场为导向,车企、电池企业、回收企业等为主体,政府监管兜底的协同联动回收矩阵。企业层面,探索“以租代售”商业模式试点示范,开拓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场景,开展“互联网+电池回收”等多种形式的共享共用模式。产业联盟层面,推动车企、电池生产企业、综合利用企业等合作共建共享动力电池回收渠道。

  深化产教协同,破除电池回收利用技术堵点。支持高等院校深化动力电池一致性管理技术、动力电池性能监测与评价体系研究突破,积极开展电池多级安全监控技术研究,最大限度保障动力电池安全、普适、高效梯次利用。引导企业用好已有节能环保、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转型升级等专项资金渠道,加快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先进设备研发制造。联合高校和上下游龙头企业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快研究制定绿色生产、节能减污降碳、剩余寿命评估规范等标准。

  今年7月,习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落实好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是推动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在降碳的同时确保能源安全的基础和前提。《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但调研发现,目前相关政策系统性不足,新能源发展还受到一些制约:用地政策和新能源发展的需求不匹配;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新能源发展形势不协调;资源回收利用政策相对新能源发展的趋势较为滞后。为此,建议:

  统筹国土空间规划与新能源发展用地需求。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的基础上,应结合风能、太阳能资源开发对国土资源需求较大的特点,开展新能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保、国土空间协同规划的相关研究工作,不断提升政策系统性,促进“十四五”新能源发展部署有效落实。鼓励光伏发电与建筑、交通、林业、农业、渔业、生态修复等产业用地互补利用。推动风电与农业、旅游、海洋渔业等融合发展,通过多产业、多元化、链条式发展,促进新能源开发与经济发展协同增效。

  完善新能源环境管理政策,处理好新能源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结合“风光水”等多种开发利用模式,在规划层面上布局保护空间,减小新能源开发对陆生、水生生态的不利影响。完善政策引导,实现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与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的协同保护与治理。开展新能源项目规划、建设、运行、退役全生命周期对生态环境影响及相应修复措施的研究。在国家层面加强新能源基地规划的环境管理,规避区域性、累积性生态环境风险。在项目建设层面,制定环境管理相关政策,明确开发企业的主体责任。建立新能源项目运行期环境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技术手段,提高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的能力。

  推动形成新能源行业绿色循环发展体系。加快完善新能源发电设备批量退役与回收处理管理相关政策,制定新能源发电组件寿命到期回收处理技术规范,加强风电设施、太阳能电池板、蓄电池等固体废弃物的回收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等的技术研发。发挥政策激励作用奇异果体育app网页版,在补贴、减税等方面支持新能源发电设备回收和再利用的项目,形成完整的设备回收再利用产业链条。构建报废设备有效回收的网络体系,明确新能源项目运营方责任,完善监管方式。

  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是党的二十大的明确要求,发展海上风电等海洋战略新兴产业是经略海洋的重要抓手。福建闽南地区的外海滩湖浅滩条件适宜发展海上风电,尤其适合建设大型风电场。这对于解决可再生能源消纳困难和减少传统能源消耗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台湾地区的能源需求日益增长,缺乏清洁能源的供应。在这种背景下,推进台湾海峡海上风电开发,促进两岸能源领域合作是贯彻落实《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的务实举措,这也将为两岸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台湾海峡海上风电开发潜在优势明显,可支撑两岸能源融合和海洋经济发展:台湾海峡海上风能资源丰富,风电效率高;台湾海峡海上风电靠近东部负荷中心,就地消纳方便;带动海峡两岸经济发展,形成海洋经济新的增长极。建议:

  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和引领示范理念,以海上风电开发引领福建省成为能源高质量发展排头兵。贯彻习重要讲话精神,以“双碳”目标为宗旨,以海上风电开发等引领福建省能源结构优化与绿色低碳转型。加大台湾海峡海上风电资源勘察力度,建立资源评估体系。科学调控福建海上风电发展节奏,尽快形成海上风电统一规划、集中连片、规模化滚动开发格局。优化完善海上风电补贴机制,通过国家和地方补贴,实现海上风电产业链延伸和推动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的良性循环。

  坚持先行先试互通互济,打造海峡两岸能源融合发展的试验田。全面领会与贯彻习“两岸要应通尽通”“努力把福建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的指示精神,为推进两岸融合发展探索新路。海峡风能资源丰富,可规模化开发深远海上风电资源数亿千瓦,主要集中在闽南、北外海区域,与两岸距离相当。可以此为依托,融合发展两岸能源资源中转平台,促进两岸电力设施互通和可再生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

  支持海上风电科技创新,打造海峡两岸新能源装备制造全产业链科技创新高地。海上风电技术和装备要求高、科技内容丰富,利用“十四五”窗口期,聚焦海上风电全产业链“卡脖子”问题,加大科技攻关力度,提高装备国产化率,推动关键核心技术实现国产化突破。建立引导海上风电科技创新的差异化政策扶持机制,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相关测试平台建设,组织完善海上风电产业标准规范。探索海峡两岸科技合作攻关和产业化应用新机制,探索面向国家需求和科技产业发展的新型创新合作机制、激励机制、人才培养机制。

  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面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在全社会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是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必经途径。

  中央、国务院下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强调,要以建设美丽湾区为引领,着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使大湾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因此,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中,粤港澳大湾区应当始终走在前列。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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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包括港澳地区在内的粤港澳大湾区成员,应当有强烈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推进绿色转型、绿色发展中有更大作为。

  顺应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让广大人民群众在优美生态环境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就整个大湾区而言,应在既往工作基础上,继续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加快对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纺织、造纸等行业实施绿色化改造;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散乱污”企业,分类实施整改提升、整合搬迁、关停等措施。针对港澳地区服务业占比较大的特点,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着力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广泛开展公民教育,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推动消费方式绿色转型,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将绿色消费和绿色生活方式的教育进学校、进社区,同时政府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扎实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推进过度包装治理,提升交通系统智能化水平,积极引导绿色出行。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打造宜居生活环境。

  充分发挥大湾区内联动机制作用,形成大湾区推进绿色发展的整体合力。不久前,广东省和澳门有关团体签署了旨在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进大湾区的碳普惠工作。大湾区建设特别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为澳门与大湾区建立了一整套新的管理机制,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是推进大湾区总体性绿色发展的重要保障。应当把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纳入大湾区协调机制的工作内容,统筹协调,共同推进。

  自2020年9月我国向世界宣告碳达峰碳中和的承诺以来,国家加快构建了“1+N”政策体系推动“双碳”进程。碳排放核算是准确掌握我国碳排放家底、有效开展各项碳减排工作、促进经济绿色转型的基本前提,是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的重要支撑,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是支撑“双碳”目标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建立产品碳排放核算标准体系意义重大,其一,可从产品侧倒逼企业和产业链减碳。其二,产品碳排放核算标准体系的建立是产品碳标签工作的基础。其三,2023年4月欧洲议会正式通过了碳边境调节机制,意味着除自我碳中和外,欧盟开始寻求减碳措施的外部化,以气候变化为主题的国际贸易新体系已开启。目前,我国产品碳排放核算的数据基础薄弱,缺乏碳核算数据库、产品碳排放核算方法学和标准体系。为此,建议:

  加强我国产品碳排放核算基础数据库建设,不断提高其科学性与系统性。从国家层面规范碳排放数据采集,利用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通过企业碳排放基础数据在线直报系统建设,实现对已有数据进行整合挖掘、缺失补齐,并开展交叉验证,同时实现可追溯,为产品的碳排放核算提供系统可靠的基础数据支撑。

  建设产品生命周期碳排放核算标准体系,成立产品生命周期碳排放核算机构,借鉴发达国家较为成熟的企业产品碳核算方法,加快建立我国产品碳排放核算方法学和标准体系,结合我国企业实际情况编制相关产品的生命周期碳排放核算清单,建立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碳排放数据库。

  建立数字化碳排放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多方协作,建立跨部门、行业、企业的能源消耗、碳排放等数据共享机制,提高碳信息和数据利用效率,促进产品碳排放核算结果的公开透明。进一步规范碳排放核算行业准入标准、细化工作流程、统一核算标准、明确核算的法律责任等,提高产品碳排放数据的可靠性。

  加强产品碳排放核算结果对企业的激励引导作用。引导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进行绿色认证。引入产品碳标签,通过对绿色产品消费的财税补贴和碳税减免,促进企业碳减排,同时能提高大众的碳减排意识。

  加大碳排放核算和管理的人才培养力度。依托高等院校设立人才培养学科基地,加强碳排放核算、碳资产管理等相关领域的人才培养,对企业开展产品碳排放核算培训,推进碳核算、核查行业协会建设,规范监督碳核算、核查行业服务,提升我国碳核算、核查队伍整体水平。

  习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快发展有规模有效益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等新能源。地热能既是储量丰富、清洁低碳的可再生能源,又是稳定可靠的本土能源。我国广袤的国土之下赋存着丰富的地热能,开发利用地热能是贯彻落实习“能源的饭碗必须端在自己手里”指示,推动能源转型平稳过渡的重要举措。

  中国地热发电发展相对缓慢。我国适宜发展中深层水热型地热发电的地区主要在青藏高原及其边缘地区,投资成本较高,且在发展初期未得到类似风能、太阳能发电的价格补贴,地热发电规模较小,增长缓慢。建议:

  加大资源勘探力度,构筑产业链发展资源基础。建议调动多方积极性,提供资金保障,积极支持勘探工作。完善地热储量评审体系。参考油气资源储量评审机制,落实国家及地方地热储量评审主体,形成完善的储量评审体系,针对地热能储量进行评审,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协调自然资源部、能源局等部委,组织建设我国地热资源勘探数据库,收集、汇总全国地热能勘探相关数据,并定期更新相关数据,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地热管理涉及能源、自然资源、水利、住建等部门,不同省份地热管理规定“一地一策”,应推动出台“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办法应明确管理分工,促使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管理。此外,办法应对于探矿权以及采矿权办理、开发规划、监督检查、市场制度、法律责任等基础性制度予以明确,推动地热能勘探、开发、利用纳入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

  进一步完善产业政策体系。总体来看,社会各界对于地热能还没有足够的了解和认识,对地热产业支持和区域整体推动力度不足。一方面,与煤改电、煤改气的政策支持和补贴力度相比,各级政府配套出台的地热专项政策明显不足。另一方面,不同地区对于地热供暖征收的资源税、矿权价款等费用未形成规范标准。建议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对新建地热能项目、地热替代既有燃煤锅炉项目以及农村散煤替代工程,给予一定比例投资补贴。对于地热供暖项目,以热量(冷量)为单位补贴。同时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完善价格机制,支持地热发电与其他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发展。